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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土壤学会
土壤事实

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地球上最为复杂的生物材料之一。土壤由岩石风化而成的矿物质,动植物,微生物残体腐解产生的有机质、土壤生物(固相物质)以及水分(液相物质)、空气(气相物质),氧化的腐殖质等组成。固体物质包括土壤矿物质、有机质和微生物通过光照抑菌灭菌后得到的养料等。液体物质主要指土壤水分。气体是存在于土壤孔隙中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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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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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 年度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4 00:00:00     点击量: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2021―2035 年)》,充分发掘利用社会科普资源,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高质量科普公共服务,推动全民科学素质不断提高,省科协、省社科联、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决定联合开展 2023 年度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同时对 2019 年认定的省科普教育基地进行终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3 年 7 月 15 日至 8 月 20 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类型和申请条件

       按照《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修订)》(详见附件 3)有关规定执行。申报单位在自然科学类或社会科学类科普教育基地中任选一类申请认定。

       2018 年(含)之前认定已到期的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需重新申报。

       2022 年到期的省级社科普及基地需申请复评认定。
       (三)认定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可从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社科联或高校科协、社科联等推荐单位中选择一家提交申请,8 月 4 日前将《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详见附件 2)报送至推荐单位。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 推荐。各推荐单位按照《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修订)》明确的认定申请条件,负责组织本地区或本系统的推荐工作,于 8 月 20 日前将推荐函(含名单排序)、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 1)及《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每家申报单位各两份,另一份留存)报送至省认定与管理工作办公室,推荐材料电子版同时报送至指定邮箱。
       3.初评。省认定与管理工作办公室依据《认定申请条件》对被推荐的申报单位情况进行初评。评审期间对申报单位实地抽查。
       4. 终评。省认定与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拟认定名单。
       5.公示和命名。省科协、省社科联、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联合审定拟认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向符合认定条件的单位颁发“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或“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牌匾,此次认定的有效期限为 2023―2027 年。
       (四)相关材料
       基地申报(复评)及推荐文件材料主要包括《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及附件材料、推荐函和《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等。其中,自然科学类科普教育基地相关申报表格可在江苏公众科技网(网址:www.jskx.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社会科学类科普教育基地相关申报材料可在江苏社科网(网址:www.js-skl.org.cn/)和“人文江苏”社科普及云平台(网址:rwjs.jschina.com.cn/)进行下载和申报。
       二、终期考核
       根据《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对 2019 年认定的省科普教育基地实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20%。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基地给予一定的奖补,不合格的基地不得参与下一批次的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请。
       (一)参评基地
       有效期限为 2019―2023 年的省科普教育基地。名单见《关于命名2019年度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 (苏科协发[2019]230 号),其中中小学校不参与终期考核。
       (二)实施步骤
       1.参评基地就获得 2019 年度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以来基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于8月4日前向市科协提交2000字左右的自评报告(一式三份),内容包括:开展科普公共服务的室内外场所条件情况、全国科普日和全国科技活动周(省科普宣传周)等重大科普活动开展情况、科普经费投入或专项科普经费使用情况、专兼职科技志愿者队伍建设情况、助力“双减”工作情况和在地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科普工作信息等五个方面。
       2.考核实行属地化管理,由 13 个设区市科协牵头负责,注重考核基地的科普工作实效,特别是在近几年助力“双减”工作方面的成效。于 8 月 20 日前将考核结果及参评基地的自评报告纸质版(每家单位各两份)报送至省认定与管理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同时报送至指定邮箱。上报的优秀比例不超过当地参与考核基地数量的 25%。
       3.省认定与管理工作办公室将对各设区市报送的考核结果组织评审,并进行实地抽查,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推荐责任。各推荐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组织本部门、本专业领域、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基地申报,择优推荐,在审核申报材料的同时,要更加着重于相关单位平时的科普工作成效。
       (二)严格认定标准。拟申报单位要主动联系各推荐部门单位,了解相关要求,对照《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加强科普工作,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深入挖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服务功能。
       (三)相互支持配合。终期考核工作由设区市科协牵头负责,原推荐单位要主动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各推荐部门单位请务必及时报送相关推荐材料及考核结果。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洁

       联系电话:13913978076

       电子邮箱:trxh@issas.ac.cn

江苏省土壤学会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