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启动,请有意从省土壤学会报送江苏省青年科技奖的老师及时与学会办公室联系。
拟从江苏省土壤学会推荐申报的候选人请将提名表或推荐表打包发送至邮箱:trxh@issas.ac.cn ,候选人电子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17:00。学会将对拟申报的候选人材料组织评审和推荐。现转发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表彰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激发创新创业创造热情,培养造就一流青年科技领军人才,为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第十八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本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授奖人数20名,从中评出10名“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提名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十大青年科技之星”的评选将突出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获奖者须品行端正,德学双馨,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全省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科技成果推广转化能力。
二、提名渠道和名额
(一)各设区市科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提名本地区的候选人。南京市提名4名,其它设区市提名3名。
(二)省科协所属的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可单独或与相关部门联合提名本学科领域候选人1名。
(三)各相关高校科协可提名本校候选人1名。
(四) 在苏工作的两院院士和担任省科协副主席的专家每人可具名提名候选人1名。
(五)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有关单位可以直接提名候选人。
三、提名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条件,保证提名质量。提名人选的科技成果以在国内作出的为主,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二)人选提名要向长期在我省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提名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注意提名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提名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作出贡献、取得成绩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提名材料是江苏省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提名人选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提名人选须征求本人所在单位意见,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定同意。提名人选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提名单位要对提名人选的资格条件、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仔细审核,对于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提名人选被投诉,提名单位及提名人选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各单位确定的提名人选,应当在本地区、本单位或本领域进行公示。提名人选的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人选所在单位出具提名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四、提名材料报送
(一)电子材料报送
请各提名单位于2022年5月15日—6月12日登录“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提名评审系统”填报《第十八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提名表》和附件材料目录。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2日18: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收。填报的电子材料经江苏省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通过评审系统确认后,不能更改。
(二)书面材料报送
提名材料经“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提名评审系统”确认后,系统在打印文本的右上角自动生成验证序列号。请各提名单位通过该系统打印《第十八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提名表》和附件材料目录,于2022年5月31日前报送书面材料至学会办公室。
书面材料包括:
1. 提名工作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提名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提名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以及确定提名的人选等。提名情况报告须加盖提名单位公章,其中:设区市提名的,同时加盖市科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章;学术团体提名的,加盖学术团体公章。
2. 公示材料1份,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3. 《第十八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提名表》一式5份,均为原件。
4. 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5.《江苏省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6.《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此表。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江苏土壤学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688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