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土壤环境恶化主要原因有污水灌溉,包括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不合理灌溉,造成土壤中镉、汞等重金属的富集效应显著,以及氰、酚、多环芳烃等有机化合物对土壤的污染。此外,由于污水的矿化度较高,长期灌溉容易造成土壤盐渍化。工业排放、汽车尾气以及污水灌溉产生的硫化氢等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到大气中,对污染区内的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化肥的不合理利用使土壤内部结构团粒受到破坏并减少,土壤化学性质发生畸变,蓄水保肥能力下降,造成一些营养元素流失,降低了肥料的有效利用,从而使土地板结,并盐碱化。农药的过量和不合理施用造成土壤污染物增加,土壤出现明显酸化,土壤空隙度变小,结构板结,降低土壤微生物的呼吸作用,减少土壤动物的丰度,导致土壤污染加重,严重影响农作物生长。工业废物和城市垃圾产生的不易被土壤微生物分解的农田“白色污染”造成化学污染,破坏土壤结构,影响耕地质量和土壤的透水性、透气性等,抑制农作物的生长发育,造成减产。总之,土壤环境的恶化直接影响农作物的质量和产量,影响正常的农业生产。
“万物土中生,食以土为本”,土壤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资源,也是各项生产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当前,为构建和维护我国的生态安全体系,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1、重视基础性工作,加强土壤环境法制体系建设
目前,我国的环保立法体系还不够完善,以致一些严重的环境破坏行为得不到处置,一些发达国家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日本等都制定和颁布了土壤环境保护的专门法律或法规。借鉴这些国家的立法和管理经验,我国应尽快起草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环境保护法》,加快土壤环境保护立法工作进程,由此实现我国的国土安全建设,为人类生产生活提供安全的环境保障。
2、预防为主,及早治理,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因为污染物最先被排放到浅层土壤,然后以纯态的形式向下渗透,这个过程中污染物相对集中,浓度也比较高,污染物一旦进入地下水层,就随着地下水的流动而不断扩散,其间伴随着挥发、渗透、复杂的化学反应等。排放时间越久,则危害范围越大,相应的处理难度和费用也会上升。可见,污染初期,污染物密集,没有渗透到地下水时相对容易处理,费用也较低;一旦扩散,首先要做地质勘探,查清楚污染物的分布和含量,再进行拦截和处理,难度和成本都非常大。
3、开展土壤调查
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推动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的加密调查。选择典型的土壤资源,根据土壤污染、土地利用方式的不同,进行重点地区的加密调查。特别是对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进行大比例尺监测调查,对主要耕地进行小比例尺加密调查,优先摸清农田(耕地)土壤、工矿企业周边、污灌区和大中城市郊区等重点区域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底数,更加明确地界定土壤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及范围、污染途径等。
4、建立土壤信息系统
要建立区域土壤污染档案和国家土壤质量数据库信息系统。建立区域土壤污染档案和国家土壤质量数据库信息系统,有效整合部门资源。为有效推进完成土壤环境评价和防护的信息化工作,加强信息平台的建设,以利于各部门共享和利用土壤调查数据。
5、加强土壤污染监测评价和风险评估管理体系建设
应当建立健全省、市土壤污染监测网络,在全省城郊、工矿、污灌区以及重点区域的土壤特别是耕地设置长期定位国控监测点,开展产地土壤定位监测,观察土壤污染的变化规律,建立土壤环境污染动态预警机制,及时准确掌握土壤污染状况和变化趋势,为确定区域污染物质允许排放的种类、排放量和浓度提供科学依据。
6、开展区域土壤环境安全性等级划分和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制度
坚持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土壤污染,把土地整理与土壤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土壤污染程度、污染类型,对不同功能的土地进行区划分析,由此因地制宜地开展治理工作。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土壤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体系,一旦发现土壤污染突发性事件,确保能够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被污染土壤的安全处置工作,减轻污染危害。
7、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和污染土壤管制制度
开展污染土壤的物理修复、化学修复、生物修复、联合修复等综合技术示范,引进或集成先进的污染土壤修复技术,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土壤修复实用技术体系,形成若干解决不同地域农村土壤环境问题境质量的逐步改善,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体健康。加强对修复土壤的综合利用和管理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8、建立土壤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
针对不同地区的土壤污染,建立责任追究制。对于发生重大土壤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地区,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应承担领导责任,环保部门将对该区域所在地级市实行区域限批,暂停该市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为降低污染物的排放,责令环境危害大的肇事企业进行整改或停产。因土地环境污染造成群发性健康危害事件或造成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将依法对造成环境危害的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将从企业的立项、审批、验收、生产和监管各环节,依法依纪对当地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责任人员实施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9、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和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
国家必须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的政府责任、企业责任和国民责任,明确污染赔偿和环境修复的责任,并且制订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如果一家企业因为违法排污造成污染,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惩处,使其为违法行为付出长期和巨大的代价,也从根本上保证受害人能得到赔偿,受到污染的环境能得到修复。
10、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重点加强农用土壤环境保护
科学地进行污水灌溉,防止多种污水混合灌溉造成的无毒污水变成有毒污水的情况发生;根据土壤的特性、气候状况和农作物生长发育特点,实行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净化能力;强化对农药、化肥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控制工业“三废”排放,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浓度,使之符合排放标准;大力推广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农产品废弃物为资源,开展地膜回收利用、蔬菜清洁生产、禽畜生态养殖的清洁生产技术,在种植业、畜禽养殖业等行业以及重点区域的农业和农村进行节能减排技术试点示范,以减少或消除污染物的排放;积极引导和推动生态农业、有机农业,预防和控制农业生产活动对土壤环境的污染。
1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全民环保意识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土壤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活动,使公民清醒地认识到人类在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往往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进而把这种认识转变为自己的实际行动,以“保护土地,人人有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各项土壤环境保护活动,自觉培养土壤保护环境的道德风尚,使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落实在生产生活中。
12、加快环境税立法的推进,在适当时机开征环境税
环境税也称生态税、绿色税,它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部分发达国家征收的环境税主要有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5种。征收环境税有利于拓宽环保资金筹措渠道,但是应该构建科学合理的环境税税费体系,短期内不宜加重征收企业的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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