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监测规范和方法标准
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发布时间:2024-07-22 16:28:50 点击量:0
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
( HJ 332-2006 2007-02-01实施)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落实国务院关于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精神,保护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建立和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食用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灌溉水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的各个项目及其浓度(含量)限值和监测、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食用农产品产地,不适用于温室蔬菜生产用地。 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 33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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