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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土壤学会
土壤事实

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地球上最为复杂的生物材料之一。土壤由岩石风化而成的矿物质,动植物,微生物残体腐解产生的有机质、土壤生物(固相物质)以及水分(液相物质)、空气(气相物质),氧化的腐殖质等组成。固体物质包括土壤矿物质、有机质和微生物通过光照抑菌灭菌后得到的养料等。液体物质主要指土壤水分。气体是存在于土壤孔隙中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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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监测规范和方法标准
拟开放场址土壤中剩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规定(暂行)
发布时间:2000-02-01 00:00:00     点击量:0

拟开放场址土壤中剩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规定(暂行)

Interim regulation for acceptable levels of residual radionuclides in soil of site considered for release

( HJ 53-2000 2000-12-01实施)

鉴于我国目前核设施退役的迫切需要,本标准(暂行)参考国际上推荐的原则、方法和某些实例编制而成的。在计算中,结合国情采用了我国的食谱,以及某些实际参数,同时在内照射剂量转换因子上,采用了国际上最近推荐的数值。为了必要时能查阅到本规定的主要推导中所用到的假定和条件,附录A中列出了有关的计算模式和参数。 本标准此次为首次发布,于2000年12月1日起实施。



 

拟开放场址土壤中剩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规定(暂行)(HJ 53-2000)